入境九江旅游优惠政策
优惠对象:针对在九江市注册、取得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并依法纳税的旅游企业
优惠时间: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
优惠政策:
住宿1晚(2晚、3晚)及至少游览1个(2个、3个)收费A级景区(点)奖励设置:
1.单次组织接待1000人及以上,,分别奖励13万元(20万元、20万元)。
2.单次组织接待大团、中团、小团分别奖励5.5万元(10.5万元、15.5万元)、3.9万元(7.5万元、11.1万元)、2.45万元(4.9万元、7.4万元)。
3.单次组织接待在九江市站点停靠的大团、中团旅游专列分别奖励6.5万元(11.5万元、17万元)、4.5万元(8.1万元、12万元)。
4.团队游客全部入住星级饭店、等级民宿的,大团、中团、小团在以上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增加奖励0.5万元(1万元、1.5万元)、0.3万元(0.6万元、0.9万元)、0.2万元(0.4万、0.6万元)。
5.单次组织接待10人及以上、100人至149人的,港澳台游客分别按人头奖励100元(200元、300元)、120元(240元、360元);其他国家游客分别按人头奖励120元(220元320元)、140元(260元、380元)。团队游客全部入住星级饭店、等级民宿的,在以上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奖励10元/人(20元/人、30元/人)。
6.从九江机场单次组织接待每架次达到16人及以上、100人及以上的包机(含切位客)航空团,分别每架次按人头奖励150元(280元、390元)、170元(300元、410元);航空团游客全部入住星级饭店、等级民宿的,在以上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奖励10元/人(20元/人、30元/人)。
备注:
1.旅游超大团奖:单次组织接待1000人及以上团队。
2.旅游大团奖:单次组织接待500人(含)至999人团队。
3.旅游中团奖:单次组织接待300人(含)至499人团队。
4.旅游小团奖:单次组织接待150人(含)至299人团队。
境外团的人数起点为10人及以上。
奖励限额
1.旅游超大团奖励最高20万元。
2.旅游大团奖励最高17万元。
3.旅游中团奖励最高12万元。
4.旅游小团奖励最高8万元。